露天礦山爆破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爆破振動檢測設備廠家-中科測控整理如下
爆破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一、穿爆作業一般規定
l、爆破作業嚴格執行《爆破安全規程》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理》的有關規定。
2、爆破開工前,憑相關手續到當地公安機關辦理爆破施工審批手續,得到公安機關的爆破許可方可領取爆炸物品開工。
3.爆破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技術、安全培訓,經公安部門考試合格,持有《爆破安全作業證》方可上崗作業。
4、作業前必須佩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工作鞋,嚴禁穿帶鐵釘鞋、易產生靜電的化纖衣服和班前飲酒作業。
5、深孔爆破、硐室爆破、拆除爆破和控制爆破,由爆破工程師按照“安全作業證”規定相應級別和作業范圍編制《爆破設計方案》、《爆破設計說明書》和《爆破施工組織方案》,經公司總工程師審核,報請有關部門審批或安全評估,方可爆破施工。
6、礦山或工程岩土深孔爆破,在穿爆作業前,每個爆破區按照《爆破設計方案》確定的爆破安全技術下達《爆破作業說明書》,做好作業分工和技術指導布置工作。
7、爆破作業必須嚴格按《爆破作業說明書》的要求進行作業,聽從爆破作業現場負責人和爆破工程技術員的指揮,並接受安全員的監督。
8、爆破作業如遇到與《爆破作業說明書》不符,或存在嚴重威協安全作業的情況,應報告爆破工程技術人員和有關領導,由爆破工程技術人員作出修改爆破方案之後,再進行作業。
9、裝藥作業中,嚴禁攜帶火柴、打火機等引火物品,嚴禁在作業場所吸煙。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嚴禁爆破作業:
10.1、炸藥過期變質嚴禁爆破作業;
10.2、無雷管編碼或超期嚴禁爆破作業;
10.3、爆材性質不詳嚴禁爆破作業;
10.4、水孔裝不抗水炸藥嚴禁爆破作業;
10.5、特殊地質構造或地形變化大的炮孔裝藥不采取控制措施嚴禁爆破作業;
10.6、安全環境複雜不采取控制爆破技術嚴禁爆破作業;
10.7、臨近二個礦山起爆之前未進行溝通嚴禁爆破作業;
10.8、有塌陷或滑坡危險等情況。
10.9、大霧、6級以上大風、暴雨或雷電天氣嚴禁爆破作業。
10.10、采礦許可到期、越界開采、上級主管部門責令停產整頓的礦山禁止爆破作業。
二、爆破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一)、鑽孔與驗孔
1、鑽孔
(1)鑽孔前,必須將爆破區地表、崖體邊簷線進行清理,檢測爆區安全環境,確定爆破方法,進行鑽孔設計,方可布孔。
(2)布孔應避開岩石斷裂帶、厚泥夾層,頭排炮孔留下鑽機安全作業崖邊距≥2.5m。
(3)將標定炮孔利用編織袋定位,用測量儀器准確標孔,不得估量標孔,將炮孔孔深、傾角、方向用塑料標簽標注後裝訂在編織袋上。
(4)布孔時,要求爆破工程技術人員與鑽孔負責人一同操作,布孔結束,爆破工程技術人員現場繪制布孔圖,進行鑽孔技術交底。
(5)鑽孔前,必須將孔位附近的碎石、泥土清除幹淨,按照設計的孔深、角度確定孔位後再行開鑽,深孔應鑽至一定的深度後,檢查一次傾角,直至鑽孔完畢,用編織袋裝上岩粉封蓋炮孔。
2、驗孔
(1)爆區鑽孔結束,爆破工程技術人員與鑽機負責人對照布孔圖進行成孔檢測,要逐一進行清孔和驗孔,記錄孔深、孔距、排距和傾角,上述爆破技術參數與鑽孔設計有變化,進行適當廢孔或補鑽,計算單孔裝藥量和裝藥品種,提出爆材審批和領用計劃,爆破工程師設計《爆破作業說明書》。
(2)裝藥前,爆破員在驗核孔深,發現堵孔進行處理。
(二)爆破作業准備
1、爆破員准備好爆破作業所需的器具和材料:
測孔米尺、工具袋、膠布、透孔杆或錘,炮杆、鐵鍬、刨鎬、起爆主線、起爆連接小線、警戒旗、警戒帶、對講機、報警器、起爆針、起爆器、電雷管測試儀、提水桶、填料塑料袋、灌裝填料漏鬥、雷管暫存箱、苫布、導爆四通、各種爆破記錄等。
2、根據起爆方式、裝藥方法不同,適當選擇上述器具和材料攜帶爆破作業。
(叁)作業分工與技術交底
1、爆破作業前,由爆破作業現場負責人現場組織爆破員、安全員列隊。
2、由爆破工程技術人員進行爆破安全技術交底,爆破作業現場負責人給每個爆破員做作業分工。
3、交底會結束,爆破員在作業分工明細表和《爆破作業說明書》上簽字。
(四)爆破器材領取、分發、保管
1、爆破器材實行配送制,由爆破工程技術負責人、安全員、爆破員在運抵爆破現場的爆材運輸車上領取爆破器材,會同押運員一起清點爆破器材品種、數量、規格是否與領用計劃相符,查驗爆材質量,確認無誤之後開始分發爆材。
2、爆破員根據爆破技術交底,按照每個炮孔裝藥量和炸藥品種,將炸藥搬運分發在炮孔兩側,領取分工作業所需雷管。
3、剩餘雷管必須放置於雷管暫存箱內,暫存箱實行雙人雙鎖制,安全員和臨時兼任保管員的爆破員各執鑰匙看管,炸藥堆與雷管暫存箱之間相隔25m以外,炸藥堆、雷管暫存箱與裝藥作業點之間相隔25m以外。
4、填寫爆炸物品領取、使用、清退明細表,押運員、爆破工程技術人員、爆破員、爆破作業現場負責人分別在爆炸物品領取、使用、清退明細表上簽字。
5、搬運爆破器材中不得扔、砸、撞,應輕拿輕放。
6、爆破員領取的管材禁止放置在炸藥箱或袋上,應放置在工具袋內妥善保管,嚴禁亂丟亂棄,剩餘爆材退給爆破作業現場保管員,不得私自處理。
(五)裝藥警戒
裝藥前,由爆破工程技術人員劃定裝藥安全警戒,安全員將警戒旗插在警戒線位置,清理裝藥區內無關員和可移動機械,通往爆破區的路口設置隔離帶,禁止無關人員和可移動機械進入。
(六)裝藥、起爆體加工置入
l、裝藥前,爆破員用米尺查驗是否堵孔後裝藥,根據炮孔含水情況裝入抗水或不抗水炸藥。
2、先將炮孔超深段裝藥,裝藥到位停止裝藥,加工起爆體。
3、起爆體置入:
3.1、若使用導爆索起爆網路,將起爆藥包捆紮在導爆索一端,再慢慢下入炮孔定位。
3.2、若使用導爆雷管起爆網路,每個炮孔應使用兩只毫秒雷管組成複式網路,即:先將一發孔內雷管與起爆藥包組裝成起爆體,再將加工好的起爆體放入炮孔超深段裝藥上,另一發孔內雷管與起爆藥包組裝成起爆體後,放入到炮孔上部裝藥段1/3處。
3.3、若使用電爆網路,用電雷管測試儀逐發檢測電雷管導通和阻值誤差,發現阻值誤差大於±0.3Ω,剔除阻值差大的雷管,注意在同一起爆網路應使用同廠、同批、同型號的電雷管,經檢測合格的電雷管與起爆藥包捆紮成起爆體,根據雷管腳線長短和起爆網路聯接形式,確定起爆體放入炮孔內的位置。
3.4、如使用數碼電子雷管時,雷管卡線一定要注意防水,雷管入孔前一定要檢查雷管的導通情況。
4、每個炮孔裝藥操作過程:倒藥→下入起爆體→倒藥→下入起爆體→倒藥。
5、裝藥安全注意事項:
5.1、含水炮孔,應用繩勾吊起藥卷一端,慢慢系入水面,靠藥卷自重沉降上下藥卷接觸,不許掉入石塊隔斷藥卷。
5.2、裝入粉狀炸藥,倒藥不能過快;防止炮孔空氣隔斷堵塞,粉狀炸藥結塊時,用木板或石塊將炮孔遮蓋一半倒藥,結塊大的炸藥用手或木棒輕輕敲碎後裝入炮孔。
5.3、出現裝藥堵塞時,在未裝入起爆體或距離裝入起爆體以上0.5m處,可采用炮杆處理,起爆體堵塞或帶有起爆體炸藥段堵塞炮孔,嚴禁用炮杆透孔處理。
(七)填塞
1、填塞前,負責填塞的爆破員用米尺或炮杆測量填塞高度是否滿足於技術交底規定的安全填塞長度要求,一旦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爆破工程技術負責人和爆破作業現場負責人,進行補藥、掏藥或孔口防護處理。
2、填塞料選擇鑽孔排出岩粉,禁止使用石塊(塊度大於30mm)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
3、含水炮孔用岩屑堵塞炮孔,一邊排水一邊倒入岩屑,將起爆線拽在炮孔一側,在炮孔另一側用炮杆輕輕搗實填塞段。
4、水平孔、緩傾斜孔填塞時,每放入一節炮泥卷或帶有填塞料塑料卷後,用炮棍將炮泥卷輕輕送入孔內,然後搗爛壓實。
5、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壞起爆線路,禁止搗固直接接觸藥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沖擊起爆體。
6、禁止拔出或硬拉引出炮孔的導爆索或導爆管。
(八)起爆網路聯線
l、裝藥與填塞結束,現場清理完畢,發出第一聲預警信號,爆破區除聯線人外,無關人員及爆炸品車輛撤離,交叉作業停止,擴大安全警戒范圍,按照設計起爆網路敷設圖進行聯接起爆網路。
2、在進行爆破網路聯接時,應防止塑料導爆管拉細、拉斷、變形和打死結,引出炮孔導爆索與主索起爆方向連成鈍角。
3、地表毫秒延時起爆時,傳爆雷管結點最多捆紮起爆導爆管不許超過20根,膠布纏繞傳爆連接點至少3層以上,纏繞緊固牢靠。
4、數碼電子雷管起爆網絡,注意不要漏聯。網絡檢查要仔細,地表有水時,一定要防止卡線進水。要按照廠家培訓要求操作,防止盲炮。
(九)起爆警戒
l、按照爆破設計確定的警戒范圍和爆破作業現場負責人指令,安全員和負責警戒人員從裝藥警界線開始,向外清理無關人員、和可移動設備,封鎖交通要道,負責警戒人員將警戒旗拔下,到達指定警戒點堅守崗位,警界線插上警戒旗,各警戒點互相通視並與起爆點用對講機保持通訊聯絡。
2、由爆破工程技術人員、聯線爆破員複查起爆網路敷設質量和可靠度,查驗起爆網路實行“六查”工作:即一查:起爆順序與設計是否相符(防止後爆炮孔與先爆炮孔延遲時間超長,導致岩體先爆炮孔形成的爆破漏鬥改變了後爆炮孔抵抗線,炮響出現飛石);二查:是否漏聯;叁查:連接點捆紮質量和松緊度;四查:網路中的導爆管是否有刺破、打結和進水;五查:孔內、地表雷管段別與地表微差起爆間隔時間是否出現差錯;六查:確保網路傳爆的安全防護是否到位。
3、確定起爆網路連接可靠,用裝石粉編織袋或石塊覆蓋地表連接點。
4、起爆前,逐個查驗崗哨布控、警戒區撤離、受保護對象處置、起爆站安全位置、起爆器檢驗,再從總網路起爆端向起爆站連接起爆主線。
(十)起爆
l、經檢查確認起爆網路無誤,所有警戒點人員向爆破作業現場負責人報告爆破作業現場及安全距離范圍之內的人員和機械設備撤離情況,具備起爆條件之後,爆破作業現場負責人方可下達准備起爆指令。
2、爆破作業現場負責人用對講機再次聯系各警戒崗哨注意警戒,拉響起爆預警信號,同時下達倒計時起爆命令:“5、4、3、2、l”起爆,起爆員聽到起爆預警信號後,起爆器開始充電,聽到起爆指令後,摁下起爆電鈕接起爆。
3、炮響後,在未發出解除警戒信號之前,警戒點崗哨應繼續警戒,除爆後檢查人員外,不許任何人和車輛進入爆區。
(十一)爆後安全檢查
l、炮響後,等待炮煙散盡,爆破作業現場負責人帶領爆破員、安全員、爆破工程技術人員對爆破作業區進行全面認真地檢查,確認無拒爆、盲炮和險情,即發出解除警戒信號,警戒崗哨撤掉警戒旗和警戒隔離帶,警戒人員撤回。
2、爆後檢查發現拒爆、盲炮,立即通知爆破工程技術人員或有經驗的爆破員查明拒爆原因,並通報單位領導,能夠采取措施現場立即解決的,處理前應擴大警戒范圍,無關人員不准接近警戒區。
3、處理盲炮有重大安全隱患,一時難於解決的,要在盲炮爆區設置警告牌,圈定警戒范圍和拉上警戒帶,不許其他作業進入盲炮區工作,立即研究盲炮處理方案,報單位領導批准,選派有經驗的爆破員、安全員、爆破工程技術人員進行盲炮處理作業。此時,處理過程警戒不許撤離。
4、依據《爆破安全規程》規定:處理盲炮、殘炮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4.1、電力起爆發生盲炮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及時將盲炮短路。采取檢測、捋線、找出漏聯、錯連、短路、斷路、虛連接頭,重新聯接網路起爆。
4.2、導爆索和導爆管起爆網路發生盲炮,檢查網路是否破損或斷裂,經修複及檢查重新起爆。
4.3、發現殘孔和漏聯拒爆孔,嚴禁用鎬刨或從炮孔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藥卷或從起爆藥卷中拉出雷管。
4.4、處理盲炮的炮孔爆炸後,爆破員必須詳細檢查炸堆,收集未爆的雷管和炸藥。
4.5、在盲炮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盲炮無關的工作。
4.6、處理盲炮孔作業,必須在爆破工程技術人員或有經驗的爆破員指導下進行,並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當班爆破員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員交接清楚。
4.7、盲炮處理後,處理者填寫盲炮處理卡,說明產生盲炮的原因、處理方法、處理結果、預防措施。
4.8、數碼電子雷管起爆時,也會遇到盲炮,按照盲炮處理規范要求處理,或遵從廠家的規范要求處理。
(十二)剩餘爆材回庫與填寫記錄
1、清點剩餘爆材,填寫剩餘爆材退庫單——“爆炸物品領取、使用、清退明細表。
2、將清退爆材與配送爆材車上的押運員進行交接,對照“明細單”將清退爆材裝車。裝車結束,押運員和臨時負責保管爆材的爆破員在“明細單”簽字,押運員將“明細單”作為清退單返回民爆庫。
3、爆破員在安全員監督下認真填寫爆破記錄。
4、銷毀炸藥包裝物和殘餘導爆管。
(十叁)爆後總結
l、由爆破作業現場負責人召集爆破作業人員現場列隊分別由爆破工程技術人員和穿爆組長總結《爆破作業說明書》執行情況;執行作業分工情況;施工、技術、安全、爆效等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隱患以及防范辦法,提出改善施工工藝的措施,總結經驗和教訓。
2、爆破作業現場負責人詢問參加爆破作業人員,是否有持續改進意見,對此次爆破作業組織存在哪些不足等。
3、爆破作業現場負責人宣布爆破作業結束,爆破員清點帶來的器具和材料,撤離爆破作業現場返回駐地。
4、整個爆破作業過程進行錄像。
爆破振動檢測設備廠家-中科測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