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安全評估規范,爆破安全評估依據和評估內容
爆破安全評估基本原則:
1、 爆破安全評估單位應按相應資質等級承攬爆破安全評估工作,依法獨立、科學地開展爆破安全評估工作。
2、在城市、風景名勝區、重要工程設施附近實施的爆破工程應按《爆破安全評估規范》中的標准進行爆破安全評估,其他需爆破安全評估的項目可參照執行。
3、建設單位應與爆破安全評估單位簽訂爆破安全評估合同。
5、施工中如發現實際情況與評估時提交的資料不符,需修改原設計文件時,對重大修改部分應重新上報評估。
6、環境十分複雜的重大爆破工程,建設單位或項目業主應邀請(或委托)專家咨詢,評估單位應在專家組咨詢意見的基礎上,編寫爆破安全評估報告。
評估依據爆破安全評估除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技術標准外,還應依據以下文件:
Ⅰ委托單位提交的資料:
1、評估委托合同;
2、爆破項目立項批文或有關文件;
3、合法有效的爆破施工合同;
4、爆破作業單位及爆破作業人員資信材料;
5、爆破作業單位編制的爆破設計文件;
6、委托單位提供的爆區附近地面、地下及空中等設施情況說明;
7、其他有關材料;
Ⅱ評估單位爆破現場踏勘收集的相關資料:
1、爆區現場平面圖及標注說明;
2、爆破對象標注說明;
3、爆區周邊100 m、300 m、500 m、1000 m范圍內對應的重要保護對象標注說明;
4、現場踏勘文字記錄及圖表資料等;
評估內容爆破安全評估的內容應包括:
爆破作業單位的資質是否符合規定;
爆破作業人員的資格是否符合規定;
爆破作業崗位設置及其職責是否符合要求;
爆破工程級別是否符合規定;
設計所依據的資料是否完整;
設計選擇方案是否可行;
設計方法、設計參數是否合理;
起爆網路是否可靠;
存在的有害效應及可能影響的范圍是否全面;
保證工程環境安全的措施是否可行;
制定的應急預案是否適當;
評估單位、人員、工作組織:
評估單位資質:
爆破安全評估單位應持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公安機關核發的《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並按照許可的資質等級、從業范圍承接爆破安全評估項目,其中:
一級資質的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可以承接各級別爆破工程的安全評估。
二級資質的營業性爆破作業單位,可以承接B級及以下爆破工程的安全評估。
評估人員資質:
爆破安全評估人員應持有中級及以上《爆破作業人員許可證》,且是本評估單位的注冊人員。
評估工作組織:
1、評估單位接受評估委托後,應根據爆破工程級別,成立不少於3人的評估小組,並確定評估組長。
2、 評估組長應持有高級《爆破作業人員許可證》,其作業級別應不低於爆破工程級別。
3、對A、B級爆破工程或環境十分複雜的重大爆破工程,評估組成員應至少有2人持有與爆破工程級別相適應的《爆破作業人員許可證》。
評估流程
對委托單位提交的資料進行初審。爆破作業項目、爆破作業單位和爆破作業人員應符合 GA 991、 GA 990 和 GA 53 的有關規定。
進行現場踏勘後,對提交的爆破設計是否滿足安全要求進行評估審核,並提出修改意見。
對修改後的爆破設計做出明確的符合性評估結論,並針對性地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措施和建議。
評估流程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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