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新《爆破安全规程》答用户问

时间 :2015-09-11 11:32:17点击 :

 近期不少用户来电话、来短信询问有关2014版《爆破安全规程》的一些问题和说法如:

①爆破数据必须上传“中爆网”才有效?

②全国只有中爆网标定中心才能进行测振仪标定?

      对此我们统一答复如下:首先这完全是不可能的!同时我们认为造成这种误解的根源是因为:2014版《爆破安全规程》存在不恰当的表述例如:第7页“爆破作业的基本规定”6.10.4和6.10.5两段文字中就三次提到“中国爆破网”,这里大家不禁要问“中国爆破网”是中国国家爆破网吗?据我们调查答案是否定的。

 

      “中爆网”既不是中国国家爆破网更不是国家计量部门,它只是一家民营企业而已,所以不具备也不可能具有国家行政部门才有的行政权力,所以新《安全规程》赋予中爆网的某些特权是不合适的甚至是违法的,尽管它是以行业规定的形式出现但众所周知任何“行规”绝不能与《国法》相抵触,而新《规程》强制要求:全国所有的爆破测振仪器必须在该网站设立的“工程爆破行业测试标定中心定期标定,并将该标定和测试信息、测试仪器设备标识信息输入中国爆破网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利用中国爆破网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远程标定与数据处理。”其中6.10.5这段文字还说:“D级以上或需要仲裁的爆破工程,爆破振动有害效应监测信息应纳入中国爆破网信息管理系统。”所以我们认为:

 

     第一它违反了2008年8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该法明确规定不允许任何单位与个人以任何形式在中国经济领域内搞垄断。对于行业内的规范化、标准化的潮流我们是支持的、赞同的,但绝不能由某一家企业来代替国家行政部门去制定标准,特别是这家企业还是仪器制造商明显跟制定标准与搭建公共网络平台有利益关连,这是绝不行的,这就是常说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甚至还兼规则的制定者,很显然有人在违反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并已表现出行业垄断的企图!是想利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手段来对抗当今社会主义市场机制,显然这是在逆历史潮流而动!好在我们已注意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7月8日联合印发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并于2015年下半年将开始第一批100个左右的协会商会试点。

  

    第二它违反了1986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法律规定各行业的计量监督均由国家各级计量部门实行。很显然“中爆网”是不可能用所谓“行业规定”将国家正规计量监督部门排除在测振仪标定之外的。根据《计量法》全国各省市任何一家具有CMA资质的计量单位均可标定。所以我们认为这是有人在把违法的“行规”纳入《国家标准》替私企打广告,其中的利益链条值得关注。据我们了解这种行为在我们共和国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另外提醒请大家注意的是:李克强总理2015年2月9日在国务院召开的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痛批:“有些行业协会依托主管单位的权利,对企业强制服务…使企业负担不减反增,成为新的市场‘拦路虎’严重制约市场活力,也为寻租腐败提供了机会。对这些问题,必须坚决纠正和治理。”

      李克强总理还说:“这些人打着政府的旗号,服务乱、收费高、搞垄断,被社会上称为‘红顶中介’和‘二政府’”。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在中共十八大之后反腐倡廉的大背景下,当前“国企”都要全面改革引入更多的市场竞争机制的形势下,以上问题尤显严重,望中爆协领导能予以关注和纠正,以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成都中科测控公司

                                                                                                     201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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